2018年9月18日 星期二

授課講師晉用評核



社團法人中華現代紫微推廣學會
授課講師晉用評核辦法



本辦法經10748日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會通過訂立



一、緣起:
    本會成立之宗旨,為將中華傳統之「紫微斗數」以現代科學的觀點,據以解析人的命運,鼓勵人知命而造命,積極面對人生,讓中華傳統文化走向科學化、理性化、現代化、常識化,並深化傳統文化之內涵。透過紫微斗數可進而學習自我理解的能力、人際溝通的能力、展現優勢特質能力及未來人生規劃的能力,以瞭解本性,進而規劃未來。因此,本會為培養具備傳承現代化命理觀念之優質講師,擔任本會各項研究及應用課程之教學工作,是故提出此認證評核辦法。
二、定義:
        經由本會認證通過之講師,正式名稱為「CAPI教育訓練師」,其中「CAPI」為本會英文名稱之縮寫。通過認證之教育訓練師,經獲得當事人同意後,在本會之特定網頁上,將刊登照片,資歷簡介,教育訓練專長,聯絡方式等資訊。
三、申請認證資格:
    經本會諮詢師認證課程結業,或經科技紫微網實戰班結業,具備諮詢師考試資格者,且為本會之有效會員,得申請認證本會教育訓練師。
四、教育訓練師級別與晉升:
  本會教育訓練師,依序區分為C級,B級,A級與A+(Master)四種級別。
    4.1 C級訓練師(CAPI Trainer level C)
符合申請訓練師資格,完成基礎講師訓練,擔任助教36小時(含以上),經本會審核通過錄取者。
    4.2 B級訓練師(CAPI Trainer level B)
符合下列資格之一,經本會審核通過聘用或晉升者。
(1)取得科技紫微諮詢師證照。
(2)取得CAPI現代紫微諮詢師證照。
(3)擔任C級訓練師授課時數達90小時()以上,學員滿意度平均70()以上者。
(4)擔任C級訓練師,經學會認可開發新課程,累積開課50小時()以上者。
  此處所指課程為六小時()以上之應用課程。
    4.3 A級訓練師(CAPI Trainer level A)
符合下列資格之一,經本會審核通過聘用或晉升者。
(1)擔任B級訓練師授課時數達90小時()以上,學員滿意度平均70()以上者。
(2)擔任B級訓練師,經學會認可開發新課程,累積開課50小時()以上者。
  此處所指課程為十二小時()以上之應用課程。
    4.4 A+級訓練師(CAPI Master)
符合下列資格之一,經本會審核通過聘用或晉升者。
(1)擔任A級訓練師授課時數達90小時()以上,學員滿意度平均70()以上者。
(2)在國內外命理或諮詢相關領域,具有高知名度且貢獻卓著者,經六位(含以上)A級訓練師或三位(含以上)A+級訓練師聯名推薦者。
      以上課程時數包含本會所開之課程或代表本會對外授課,均可納入授課時數累積之計算。

五、訓練師資格之喪失:
    訓練師需每二年評鑑一次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將取消「CAPI教育訓練師」之資格,其所累積之年資與教學時數立即歸零。
  (1)學員滿意度平均59()以下。
    (2)教學時數為零。
    (3)若遭投訴,違反本會宗旨並涉及不法,經查證屬實者。
    (4)喪失會員資格者。

六、本辦法經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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